1954年市政局沿街小販牌照證件
1954年市政局沿街小販牌照證件,半山區。另高價收購,1920年代至1950年代左右,香港小販牌照證件或其他證件等。
香港小販文化
香港小販是指在香港街頭販賣貨品的小販,他們多以販賣低廉貨品及食物為主。 此一行業於香港開埠初期便已出現,並於戰後至20世紀70年代初期期間盛行。到了80年代,香港小販因政府態度改變及城市發展步伐加快而式微。多年來,小販一直是香港低下階層的謀生手段之一,並能讓市民以低廉的價格滿足生活所需。不過政府卻一直認為小販擺賣「不衛生」,並透過市政局及後來的食物環境衞生署(食環署),對之加以規管及取締 特徵
香港小販可分為流動及固定兩大類。他們多以販賣低廉貨品及食物為主。熟食小販會販賣的街頭小吃包括碗仔翅、雞蛋仔、魚蛋等等。港府在1973年推出小販認可區計劃,嘗試規管小販的經營範圍。梁燕玲在《消失中的小販文化》一文中表示,小販「不屈不撓的精神,發展出富地道色彩的街道文化」。學者馬國明則認為小販在機動性及存在感上存有優勢。
廣東話當中的「走鬼」是指無牌小販見到執法人員後連忙躲避的場面。當中的鬼是指執法人員當中的外籍領隊。
1940-1960年代:中國大陸逃港潮在1940-1960年代期間,大量中國大陸居民因政局不穩(比如國共內戰、文化大革命)及饑荒而逃港。他們大多沒有接受教育及低技術。為了謀求生計,他們不少在香港成為了流動小販。這樣一來,他們便可在盡量壓低經營成本的情況下,向當時的勞動人口出售食品、衣服、日用品。當時香港物質水準低下,消費以家庭需要為先,造就了「家庭消費」的崛起。小販的出現正好滿足相關需要。
香港販商聯會(Hong Kong Hawkers Association)估計,1949年香港至少有70,000名小販。在當時,小販生意雖為草根階層帶來了就業機會,但同時也製造了噪音和阻街問題。除此之外,政府也指出,有附近店主認為小販對自身構成了不公平競爭,因為其無須繳付租金便可營業。1960-1970年代:全盛期在1960-1970年代,香港大型商場及街市寥寥可數,政府對小販亦少有監管,故此當時香港約有30多萬人從事這一行業。1970年代能源危機及1973年香港股災使得香港工廠出現倒閉潮,亦令不少失業人口轉向從事小販行業。1970-2010年代:加強規管。然而,隨著香港現代化和城市化的步伐加快,港英政府開始關注流動小販所帶來的健康衛生問題。在70年代初,當局決定不再簽發新的小販牌照,並禁止流動小販牌照轉讓和繼承。市政局在1971年表示,香港有39033名持牌小販,另有6000名無牌小販。自此香港的小販數目便不斷下降。
2002年,港府實施了有效期為五年的「流動小販自願交回牌照計劃」,鼓勵流動小販交回牌照。交回牌照的小販可選擇以下任何一個方案:「挑選一個空置固定攤位,成為固定攤位持牌小販;選租公眾街市一個空置檔位,並享有若干特惠租金優惠;領取三萬元的特惠金」,相關計劃其後多次延期至2012年。此一計劃至少吸引了339名持牌流動小販交出牌照。
截至2008年11月30日,香港持牌的固定攤位小販(包括大排檔)有6,594個,流動小販則有552個。
2009年,香港食物及衞生局聯同食環署一起檢討小販發牌政策,並從中檢視重新發牌的可行性。同年開始重新發牌。